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初级会计师 >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之印花税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之印花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6-23 09:17:47 作者:陈晴晴 阅读量:454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曦月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今天网站老师就来细细说一下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之印花税,想必大家对印花税有所印象吧。第一时间会不会和老师一样想到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呢?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地方需要缴纳的你还了解吗?接下来就由网站老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吧!

image.png

1.纳税人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2.征税范围(列举制)

1)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3)营业账簿:资金账簿(指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

5)证券交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


3.税收优惠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

2)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

3)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征;

4)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

5)无息、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征。


以上就是有关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全面介绍了,如果各位小伙伴们还有什么其他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及时为大家解决学习中的难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之房产税 下一篇: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之资源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