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7-03-18 15:26: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2821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公司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最近有初当会计的学员咨询小编,说是公司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能否税前扣除? 小编今天来帮小伙伴们解惑: 2017年2月份发放工资的时候,公司替员工负担了个税12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其他 1200元 贷:银行存款 1200元 请问该项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不可以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