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贴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8-26 15:51:4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7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新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贴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某公司与职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已到期,解除合同应支付职工一次性补贴,请问: (1)如该职工不再在公司任职一次性补助贴给多少,有何依据; (2)如该职工继续在公司任职,是否应给予一次性补贴; (3)一次性补助的账务处理。 (1)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解除合同范畴。如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满时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一次性补贴的情况下,则企业应支付,补贴多少取决于合同约定。否则,企业并无义务支付一次性补贴。 (2)如果公司在合同中注明如涉及解除合同事项,应给予一次性补偿,那么公司应当按合同执行。而且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解除合同范畴。如该职工继续在公司任职,不应给予一次性补贴;如给补贴,则应属于其他支出,与劳动合同本身并无关系。 (3)由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以支付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因此公司支付的一次性补助可以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