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初当会计 > 消费税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消费税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7-12 14:47:1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7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金桔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消费税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交纳消费税的企业
    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规定应纳的消费税
    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企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企业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生产的需要交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上款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会计分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 下一篇:经营单位的变更、注销登记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