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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材料成本差异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7-02 15:08:5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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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材料成本差异

    为完成实际产量或作为量所消耗的直接材料按实际成本计算与按标准成本计算之间的差额。
    直接材料成本差异按其形成原因可分为数量差异和价格差异两种。

    (1)数量差异
    按标准价格计算的的材料实际耗用数量与标准耗用数量之间的成本差额。
    影响直接材料数量差异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如技术革新、综合利用、修旧利废、改进配方、合理下料等,都是降低材料用途径;而废品损失、跑冒漏滴、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等,则是提高材料消耗的重要原因。直接材料数量差异通常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般应由生产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能由采购工作所引起,如购进了质量较差的材料引起耗用量的增加,由此形成的不利差异应由采购部门负责,不能归咎于生产部门。
    对直接材料数量差异,如果存在代用材料或混合用料情况,则还可将其进一步分解,计算结构差异与产出差异。
    (2)价格差异
    实际耗用材料按实际价格计算与按标准价格计算之间的成本差额。
    直接材料价格差异发生的原因很多,如市场价格的变动、材料采购来源的变动、订货批量的大小、运输方式与途径不同、可利用的数量折扣、紧急订货等,任何一项脱离制订标准成本时的预定要求,都将形成价格差异。因此对直接材料价格差异的形成和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有的属于外部原因,有的则属于企业本身的责任。凡属采购工作所引起的差异应由采购部门负责,也有的是生产上的原因所造成的差异,如紧急订货,则应由生产部门负责。只有明确原因,分清责任,才能发挥价格差异计算分析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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