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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项填写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5-11-13 08:51: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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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项填写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据此,专用发票上的复核人项也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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