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如何结转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5-01-26 08:53:1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400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的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对所发生的减值损失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资产减值损失结转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增值税不能抵扣,要直接计入成本。
2、因为不能抵扣,所以要转出。
3、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价值,那么该项资产就不能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帐面价值予已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企业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
会计处理
发生时,借方,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等等。
期末,余额转本年利润。
注意一点,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