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总额法和净额法有哪里不同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11 16:35: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67
作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不仅需要丰富的从而经验,帮助企业处理各种财务问题,更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只有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才能够使得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使得财务数据有理有据,学习理论,不断充电,是财务人员必须要做的事情,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讲一讲收入确认中的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两种方法,今天就来讨论讨论,在收入确认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中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收入确认中的总额法是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净额法是根据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确认收入,那在什么情况下采用总额法呢?快来看看差额征税的总额法和净额法有哪里不同中的答案吧。
(一)收入确认方法
在企业发生代理销售行为的时候,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判断其在商品转让前是否对该商品享有控制权,进而确定是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例如,阿里巴巴属于平台型商业模式,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亚马逊和京东属于自营型商业模式,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二)企业是否享有控制权的判断
(三)不同收入确认方法下的影响
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有利于做大收入,但不利于提高毛利率,净额法下,由于剔除了主要的采购成本,仅剩下人员、折旧摊销等成本,导致毛利率很大。因此,出于高成长性、高毛利率以及节税考虑的企业通常按净额法确认收入,而出于营业收入规模考虑的公司通常按总额法确认。
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总额法与净额法
与资产相关的、同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办法:总额法和净额法。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对某些补助只能采用一种方法,例如,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只能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递延收益的处理
(三)采用不同方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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