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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10 17:07: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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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操作是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要面临的实际问题,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仅需要熟悉理论上的税务政策和税务方面的知识,更需要有税务操作方面的经验,这样在面对实际税务处理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接下来,我们将向大家讲解一下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会计人员在申报工会经费时,是需要根据企业全员职工的工资金额的2%来进行缴纳的,那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就是按照此依据来进行申报的,其他的计税依据是什么,都在下文做了说明,需要的来看申报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企业全月职工的工资金额,按2%上缴,如果获批成立工会,每月会得到工会补助。

其他计税依据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此外,工会经费具体核定是当地工会组织负责,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代收的对象和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应拨缴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属地税机关代收范围,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承包租赁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以及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在本市辖区内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不论是否属于地税机关征管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除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应上缴的工会经费,统一由地税机关代收。包括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工会经费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筹备金

以上就是本节课的内容,这方面的知识点在以后的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将会非常重要,请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详细的去了解相关的知识,如果有不懂的,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会计实战基地,或者咨询我们的老师,我们将为您继续传道解惑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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