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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项目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09 15:04:1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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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重视,作为企业成本合理节约的重要一环,税务筹划正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样的一笔交易所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和申报很可能就会达到截然不同的税收效果,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低值易耗品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根据规定,低值易耗品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环,也是作为企业资产之一,对其所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并允许在其销项税额中扣除,但还存在不可抵扣的项目,不清楚的就请看低值易耗品进项税额能否抵扣项目的文章。

只要没有用于不可以抵扣项目,可以抵扣:

除不可以抵扣项目,都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政策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低值易耗品能否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制造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所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并允许在其销项税额中扣除.作为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国家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在这里我可以告之于你: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以上就是本节课的内容,这方面的知识点在以后的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将会非常重要,请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详细的去了解相关的知识,如果有不懂的,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会计实战基地,或者咨询我们的老师,我们将为您继续传道解惑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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