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07 10:41: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0
税务筹划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所重视,作为企业成本合理节约的重要一环,税务筹划正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样的一笔交易所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和申报很可能就会达到截然不同的税收效果,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为什么选择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税方法中,大多数都是选择一般计税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比如销售出租不动产和房地产开发的老项目,我们是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并按照5%的税率,那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就按照5%税率计算的,具体还有哪些情况就看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原因是什么。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5%)
1、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老项目。
4、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3%)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必须选择)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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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本节课的内容,这方面的知识点在以后的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将会非常重要,请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详细的去了解相关的知识,如果有不懂的,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会计实战基地,或者咨询我们的老师,我们将为您继续传道解惑授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