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扣除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工资薪金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12 09:10:5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57
会计核算是财务工作的基石,不同的财务核算对于最终企业的利润,税收,分红都起到了不同的结果,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运用合理的财务核算对于企业的运营成本的节约,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且合理的决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具体讲解一下如何扣除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的工资薪金
企业接收外部劳务派遣工资薪金是需要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分两种情况,一个是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一个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可以做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劳务派遣工资薪金是什么,可以根据哪些规定进行扣除的,可以看看怎么扣除企业接收的外部劳务派遣工资薪金文章。
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2014年修订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劳务派遣如何做账务处理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本节课的内容,这方面的知识点在以后的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将会非常重要,请大家回去以后认真详细的去了解相关的知识,如果有不懂的,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会计实战基地,或者咨询我们的老师,我们将为您继续传道解惑授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