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倒闭且没有缴税,出口商能否申请退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7-10 14:40:3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08
税务操作是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要面临的实际问题,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不仅需要熟悉理论上的税务政策和税务方面的知识,更需要有税务操作方面的经验,这样在面对实际税务处理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接下来,我们将向大家讲解一下供货商倒闭未缴税出口商能否申请退税
企业会向供货方进货,然后售卖或者加工等操作,有小伙伴遇到“供货商倒闭且没有缴税,出口商能否申请退税”的问题,小编用了一个案例给大家解答,如果企业向供货方进货,也付过款并出货了,后来厂家倒闭,开出的发票和报关单是同一样物品,申报出口退税发现没有缴税怎么办,请看下文。
这需要看实际情况,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小编举了相关的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例】某进出口公司前不久向一家外地的供货厂家购进一批货物用于出口,已向厂家给付货款(含税),厂家也已出货。日前该供货厂家因故突然倒闭,其开出的发票货物名称为电动工具,报关单上也是电动工具。该公司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查到厂家开具的该份发票未缴税。税务部门称,如要改开发票和补税只能由原供货厂家来办理,但是现在厂家已人去楼空,那么该公司应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规定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时可不比对该失控发票的电子信息。
因此,如销售方不能按上述规定操作,则该公司无法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盖有海关验讫章并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而且出口报关单的内容与申报退税的报表一致,并且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其内容与申报退税的报表相匹配。外贸企业拿到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是可以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通过协查系统回复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是销售方没有这样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关于出口退税的详细情况有哪些不了解就问问供货商倒闭且没有缴税,出口商能否申请退税中会计实战基地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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