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填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01 10:07:1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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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填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的情形及流程
(一)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
1、《信息表》的填开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信息表》的校验
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开出红字发票信息表如何做账
对于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后,其做账方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购买方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红字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金额)
贷:应付账款销售方(红字金额)
2、销售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红字金额)
注意已结转成本的,还要冲回.
注意事项:
1.只有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才可以导入.
2.在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功能时,一次只能导入一个信息表电子文件.如果要开具多张红字专用发票,只能逐个导入网络下载的信息表电子文件后进行开具.
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填?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步骤,我们在上面已经介绍了根据税法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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