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流程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5-10 15:52:5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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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流程
以下有两种认证办法可以用作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第一种认证办法:
(1)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进行认证
(2)上传待认证的发票:进入发票认证系统中的发票认证模块,点击网上认证按钮,上传待认证的发票(选中从电子申报软件或者扫描仪系统导出的待认证文件进行上传)
(3)等待认证结果:正常操作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文件已经被税务机关受理,等候认证结果
(4)认证结果查询:一般过30分钟之后,进入认证查询模块对发票进行状态的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系统会显示"查询发票认证结果-认证通过"这个界面,就会显示所上传认证的进项发票.
(5)认证结果下载:确认所有进项发票通过认证后要进入认证结果下载模块,对其认证结果进行下载并保存.下载保存的时候输入所属年月.(单击进入下载按钮,进入认证结果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将认证结果下载并保存到磁盘中)
(6)下载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完认证结果后,单击"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按钮,进入下载界面后,再单击"下载这里"进行下载并保存到磁盘.
(7)认证结果读入:每次认证完了之后,必须下载认证结果,将认证结果导回电子申报软件.操作原因:使电子申报系统和扫描系统能够识别已经认证通过的发票,在下次认证的时候就不会将已经认证过的发票再重复导出来.
备注:如果经过多次在网上认证仍然无法认证的话,应该在认证期限内到主管税局窗口进行认证.目前国税局网站上面暂时还不能直接在网站上面直接认证,只能从代理的机关部门购买认证系统(一年300元服务费,包括上门安装费)
第二种认证办法:
1、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进行认证
2、直接把需要认证的发票拿到税局的机子去进行认证,输入纳税人代码、纳税人密码进行认证,认证完之后打印认证结果清单.
备注: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进项税方可以抵扣.另外,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如:运输发票(7%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不能直接在网上认证,但需要采集数据,采集数据的方法也是在国税局网站下栽一个税务数据采集通用软件,将数据输入用U盘拷贝,在报税时带到国税局去抵扣.
报税流程,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纸质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
①一般(1~10日)每月初为抄税期,抄税就是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接的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抄税就可以了.
②将进项税和销售发票清单打印出来:进项是从认证已经通过时打印,销售发票清单是从税控机中打印.
③根据打印清单填写各种报表,同时要有申报月份的会计报表.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条件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流程操作,整体上来说,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办理应该都有了一定的理解,这两种认证的抵扣办理办法如果大家看完后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你们来我们网站进行搜索,还可以找会计老师进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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