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属于税费吗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3-04-19 09:58:4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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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属于税费吗
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
其计算公式为: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扣缴义务人未按期解缴税款的滞纳金也按上述规定同样计算.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就属于一种税种,但是由于没有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产生的滞纳金费用是不属于税费进行处理的,需要在营业外支出中进行核算具体的内容.通过阅读本文大家都可以知道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并不属于税费的,同时也不在税费相关的会计分录中出现.本文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介绍有关内容,希望大家可以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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