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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分录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07 19:24:1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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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科目。
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科目。注意:如果商业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短期借款”,应收票据不终追确认;如果商业承兑汇票不附有追索权,则贷方计入“应收票据”。
如果附有追索权且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其有以下特点: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2、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4、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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