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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如何界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2-09-06 18:32:0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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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为了体现税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及堵塞征管漏洞,将无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与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同等对待,全部纳入应税行为的范畴,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同时,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排除在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之外,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当该货物不征收消费税时,公式最后一项为零,当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也适用以上确定销售额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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