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鉴定及销毁的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4-10 17:31:35 作者:张红 阅读量:5858
会计档案是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有关会计档案的鉴定及销毁一定要慎重,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鉴定。“档案机构”牵头+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审查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2)编制销毁清册。档案机构编制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档案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档案和会计机构的经办人于销毁“前”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专人负责监销。
①一般档案:档案机构+会计机构。
②电子档案:档案机构+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
(4)销毁后。“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案例分析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档案的有( )。
A.原始凭证
B.记账凭证
C.会计账簿
D.年度预算
【答案】ABC
【解析】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以上就是小编有关会计档案的鉴定及销毁的规定的问题做出的解答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