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中法律客体变化内容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03-18 17:32:08 作者:张红 阅读量:1941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中法律客体变化内容。2020年新的一年开始了,新年要有新气象,因此2020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也发生了一些调整,其中经济法中的法律客体调整内容如下:

| 分类 | 具体内容 | 举例 | 适用范围 |
| 物 | 自然物 | 土地、矿藏等 | 常见于“物权关系”,但《经济法基础》考试中,会将合同标的物认定为“合同关系”的客体 |
| 人造物 | 建筑、机器等 | ||
| 一般等价物 | 货币和有价证券 | ||
| 【注意】物可以有固定形态也可以没有固定形态 | |||
| 人身、人格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 | 禁止非法拘禁、禁止刑讯逼供、禁止侮辱诽谤他人、禁止卖身为奴、禁止卖淫 | 常见于“人身关系” |
| 【注意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
| 【注意2】“人的部分(比如人的头发、血液、骨髓、精子和其他器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
| 精神产品 | 智力成果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 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 |
| 行为 | 行为的结果 | 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 常见于合同关系 |
【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 )。
A.主体
B.内容
C.客体
D.法律事件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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