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抵债所得税如何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01-04 14:13:02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3490
以资抵债所得税如何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为: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企业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为: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以资抵债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如何记账?
(1)不涉及补价的
借:无形资产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 (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 (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2)涉及补价的
①收到补价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 (收到的补价)
坏账准备 (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 (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②支付补价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 (该项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 (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