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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12-08 16:53:2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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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吗?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计提,应当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次月缴纳税金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那么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如果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手中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则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如果土地使用证书是尚未核发出的,那么应当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可以等核发土地使用征之后再作相应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则相应纳税人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

  3、土地使用权若是还没确定的或者权属纠纷没有解决的,则其实际使用人就是纳税人。

  4、如果是土地使用权是共有的情况,那么共有各方都属于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退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计提?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全部介绍,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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