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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12-12 15:32:3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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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和成长的过程总是有许多的困难与坎坷的。有时我们是由于志向不明,没有明确的目的而碌碌无为。关于企业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分录的问题已经有很多牛账网学员向老师提问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解决该问题,老师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企业外购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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