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6-07-27 15:36:3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2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自强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1、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关税,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代理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代理出口业务,因出口而交纳的关税仍由委托方负担。商品流通企业按规定计算出代交的关税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