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会计分录?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1-06-16 14:09:1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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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会计分录?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注销后,按照剩余分公司的帐目整体作分录并入总公司就可以了.资产和负债的会计科目都有余额,直接在总公司的财务报表里添加相应的会计分录. 其他后续问题: 一,分公司的所得税要由总公司一并申报缴纳的,需由总公司向国税局申请所得税汇总缴纳,再凭总公司国税局的同意汇总缴纳批复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国税部门备案,这样分公司在所在地就不用缴纳所得税了,而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二,只要总公司不改变汇总缴纳所得税的方法,总、分公司的所得税就一直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三,总公司的每个月月报都要合并报出,包括年报.四,总、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通过其他应收(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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