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期限规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5-11-16 08:51: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269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核定为l天、3天、5天、10天、15天和1个月。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缴纳资源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0天以内申报纳税;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天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天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资源税税款的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