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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关于申请补发中级会计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9-07-01 15:11:2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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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公布关于申请补发中级会计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请有补办资格证书需求的相关人员携带材料于每周二到邢台市郭守敬北路281号市财政局会计科515室进行补办。

关于申请补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冀会考办《关于申请补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19〕4号)的规定,补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

提交资料:

①申请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1);

③申请者本人的《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电子版照片(照片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底色为白色)。

办理时间: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邢台市郭守敬北路281号市财政局会计科515室。

2019年6月21日

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市别 专业 姓名 级别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书管理号 批准日期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申请事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市级会计资格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 (章) 年 月 日另提交材料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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