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课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4 10:16:55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6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金桔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亦称“引税”。旧时中国历代政府向运销食盐的盐商征收的盐税。宋朝以后行引法,凭引运销食盐,故名。神宗熙宁(公元1068~1077年),时,实行变法,一方面把盐价提高,一方面置盐引。引,即运销凭证。商人买引,可以在引地运销,其他人不得在此运销。崇宁时(1102~1106年)又按买地的远近,分为长引和短引。短引限一季,长引限一年。在这期间,准许商人批盐运销。盐引之法从此开始。南宋以后,赵开复又变法,在四川实行。设置合同场,收引税钱,令商人交钱买引。井户(盐的生产主)则按照定额煮盐,商人向官府缴土产税。税越大盐价也就越高。盐税中,引课收入占极大比重,称正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