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烧油特别税

烧油特别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4 11:37:3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7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德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以锅炉及工业窑炉燃料用的原油、重油为征税对象,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特定目的税。为了合理使用能源,促进企业节约用油,并加速以煤炭代替烧用石油的进程,1982年4月3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的试行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执行。烧油特别税的纳税人是一切以原油。重油用于锅炉以及工业窑炉燃烧用的单位。烧油特别税的征税对象为用于锅炉及工业窑炉燃烧用的原油、重油。原油包括天然用油、页岩原油和土地池原油。重油指除船用重油和内燃机燃料油以外的其他重油。另外,港口、油田、炼油厂及其他企业用各种方式从陆上、水面回收的原油、重油(包括捡油、港口回收油),用于锅炉及工业窑炉烧用的,也属于烧油特别税的征税范围。烧油特别税采取以下征收方法:(1)凡供应原油、重油给用油单位烧用的,在销售时由供油单位代收代缴税款;(2)凡自产原油、重油供自己烧用的,或将购入未缴纳烧油特别税的原油、重油改为自己烧用的,由自用单位缴纳税款。烧油特别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每吨油规定的税额,从量计征。对原油实行按不同产区(油田)规定差别税额,对重油实行一个固定税额。原油税额分为天然原油、页岩原油和土地池原油3种税额。天然原油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40元、55元、70元3档。页岩原油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20元和30元2档。土地池原油税额为每吨20元、27.5元、35元3档。重油税额实行一个固定税额,规定每吨重油单位税额70元。烧油特别税优惠照顾:(1)对集体企业,在规定的窑炉改造期间,因征收烧油特别税而减少利润,企业计提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有困难的,或者发生亏损的,可以适当给予减征收烧油特别税的照顾;(2)对国营企业因征收烧油特别税而发生亏损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补贴的办法,一律不得减征烧油特别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废止《关于征收烧油特别税的试行规定》。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税务处 下一篇:国营企业所得税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