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23 10:01:3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小柴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清代官署名。为中央特设的官署。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四月,根据通谕变法的精神,成立税务处,是外务处、户部分设的机构。初设时,以户部尚书为“督办税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为“会办税务大臣”(宣统三年改为副大臣。)属官有提调、帮提调、分股总办、帮办等职,分别由外务部、度支部的官员兼充。管理关税的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全隶税务处管辖。据三十二年上谕,税务处应并入度支部,但直至宣统三年仍未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