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存款所得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26 12:30:2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91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民国时期所得税的一种。课税范围为公债利息、公司债利息、股票利息、存款利息等利息所得。各级政府机关存款、公务员及劳工法定储蓄金、教育慈善机关或团体的基金存款、教育储金每年利息所得不足100元者免税。税率采用5%的比例税率。1943年7月,税率调整,除政府发行证券及国家金融机关存款所得课税5%以外,其他非政府发行各类证券及非国家金融机关储蓄所得税率为10%。1946年7月,各类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的税率一律调整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