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税种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29 14:25:5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39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辅助税种”的对称。以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划分标准所归纳的一类税,即在一国税收制度中占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税种。其基本特征是:(1)在税收收入总额中占较大比重;(2)调节幅度较宽,作用广泛,是体现政府税收负担等政策的主要载体;(3)其税收制度相对稳定,征税制度的变化影响整个税制体系的变化。一国的主体税种表明该国税制模式的类型。现代各国主体税种的类型主要有以所得税为主体税,以社会保险税为主体税,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等几种。主体税种可能是一种税,也可能是一个税系或税类。我国现行税制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