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0-28 15:51:2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3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德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税法的基本要素之一。指对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国家宪法、税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纳税人必须承担依法纳税的义务,不得违反。如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不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拒绝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或不据实报告财务、会计和纳税情况;欠税、漏税、偷税、抗税、骗税等,都属于违反税法的行为,都要依法受到惩罚。惩罚的主要措施有:(1)加收滞纳金,指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单位或个人加收的罚款,是对纳税人滞纳行为的教育和惩处。滞纳金自纳税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2‰。(2)罚款,指税务机关对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纳税人,按税款总额处以1~5倍的罚款。(3)送交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