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关税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8 18:12:2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02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昊天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在外贸方面有自主权而在外交方面没有自主权的地区政府所颁布的海关法规得以全面实施的领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在单独关税区内,货物进出境的监管、关税及其他各税的征免,均按该地区政府颁布的海关法规执行。若享有单独关税区的地区政府要参与国际合作,如参加某国际组织或签订某种条约、协定,则必须征得外交方面对其负责的国家的同意,并由该国出面代其申请加入,经审查批准后,享有单独关税区的地方政府才能以单独成员的身份成为该国际组织或条约、协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