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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7 11:33:5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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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出境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其监督对象为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货币、金银、证券、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运载上述货物、物品和旅客进出境的各种运输工具。海关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对上述监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关税;查缉走私;编制进出境统计等。海关是由历史上设在边境、内地的交通要塞的关卡发展而成的。中国早在西周时期,西方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有设“关”的记载。英国在17世纪率先废除了内地关税和内地关卡,实行了在边境统一征收国境关税的国境海关制度。近代各国相继仿效,发展至现代各过的海关制度(有些国家的海关以“关境”代替了“国境”)。我国清朝康熙24年在沿海4个口岸正式建立了江、浙、闽、粤4个海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成立,统一管理各地海关工作。目前我国在沿海、沿边、沿江的对外口岸、各省市自治区的省会、内地各重要外贸城市,均设立了地方海关,共二百多处。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各国海关是执行本国经济贸易政策,对外进行经济贸易斗争与合作,保护本国经济和生产的重要国家机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成立后,各缔约国海关的关税征收受到约束与削减,非关税壁垒受到限制,但是征收关税仍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认为是唯一合法的保护手段。1952年成立的海关合作理事会协调了世界各国海关的业务制度,各国海关的业务制度正逐步趋于同化与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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