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4 10:22:2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2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牛账网牛师团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对有季节性的水果、蔬菜等鲜货在税则的同一税目中按季节区分规定不同税率的一种进口关税。在采摘季节进口的税率较高,在淡季进口的税率较低,其目的是保证这些农产品不论是在旺季或淡季都能在本国市场上以比较平稳的价格均衡供应。很多发达国家都使用这种关税。例如,日本1978~1979年税则中规定,桔子在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进口的税率为20%,从12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期间进口的税率为40%。挪威1987~1988年税则中规定,在8月1日至翌年2月15日期间进口的苹果每公斤征税0.25克朗,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进口的苹果每公斤征税0.20克朗,从3月16日至7月31日期间进口的苹果每公斤只征税0.10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