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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征收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5-01-13 08:52:3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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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企业对外出租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纳税事项】:拥有房屋产权,房屋对外出租

【计税依据】:企业出租房屋向对方收取租金收入。

【税率】: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减免事项】: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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