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0 10:45:31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木森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而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增值税纳税人。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如下:(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征收增值税行为的企业,一律视同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