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7 16:32:3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5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凯文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税务复议机关的专门职能机构,代表所属税务复议机关以合议的形式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或作出裁决。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5人以上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复议机关领导担任,委员由各业务部门领导或者有关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1)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2)调查取证;(3)组织审理复议案件;(4)拟定复议决定;(5)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办理应诉事宜;(6)法律、法规规定复议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