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标准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2 15:58:50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1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金桔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之一。按照某些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税法规定,自然人如果在该国拥有住所和居所,即为该国居民。其中住所是指自然人的永久性住处,一般是指配偶、家庭以及财产的所在地。居所是指自然人的习惯性住所。一般是指一个人短期停留而临时居住并达到一定期限的居所。住所标准的意义在于,判定自然人的居民身份,不以国籍为依据,而是以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居所所在国为标准。凡住所或居所在一国境内者,均为本国居民,要就其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向本国纳税。如法国税法规定,凡在法国国内有永久性住所或经常性住所的个人,均为法国税收上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