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告诫程序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4 14:03:2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彩虹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当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纳税义务时,税务机关向其发出通知,责令其限期缴纳,督促其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一项措施。告诫是实施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前必经的法律程序,其原因在于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不是对纳税人予以处罚,而是督促其履行纳税义务。只要履行了纳税义务,强制执行就不必实施,这样既保证了国家课税权的实现,又避免了纳税人的额外损失。告诫是税务机关的一种通知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主要的内容应包括:(1)纳税人应当纳税的税种、税额、纳税期限及法律依据;(2)确定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最后期限;(3)告知纳税人逾期不履行纳税义务将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