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优位原则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07 14:01:59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4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雨神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法律优位原则在税法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位阶税法的关系上,即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立法的效力,对此还可以进一步推论宪法的效力优于税收法律的效力,税收法规效力优于税收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即是对该原则违背,从立法上来说是无效的;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背该原则,上级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应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