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15-01-08 08:50:36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156
1.当月开的发票想作废,只要把发票联和记账联拿回来,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需要特殊处理。
2.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条件是对方给你开具拒收发票证明,然后你到机器的开票系统上做一份申请单并导入U盘中,然后将U盘,打印的清单和对方开具的拒收证明到市局大厅就可以办理了。
3.超过90天的发票不能作废了。
说明:我的操作是按河南省的税局规定来执行的。当时我不知道,问了专管员,可是我们的专管员还让我到对方税局开具未认证证明,可是今年系统升级,不需要税局的证明。后来直接到市局大厅也没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