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税务优惠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13 08:54:58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86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竹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正在直播 咨询老师 资料领取 免费试听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藏 内蒙古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