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销售方怎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怎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8 10:47:4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05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源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金牌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1)销售方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作废电子信息并同时作废纸质发票。

  (2)销售方若已将发票交购买方,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或无法认证这三个作废条件的,可要求购买方提供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认证证明或“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及“无法认证”的认证结果通知书,将发票全联及证明交销售方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3)已将发票交购买方,且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货折让的,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正确的蓝字专用发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行政事业性收据能否作为应税收入凭据入账 下一篇:发票换版前旧版发票的缴销流程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