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会计实战基地 > 资讯中心 > 会计资讯 > 行政事业性收据能否作为应税收入凭据入账

行政事业性收据能否作为应税收入凭据入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2-17 17:50:1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0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清商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问题】

  我单位租用本市某家医院部分土地用于通讯基站建设,医院方面向我方出具了一张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款收据,并声称其为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发票。请问:此笔经济业务是否可使用这种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入账?

  【解答】

  不可以。医疗卫生机构按其性质可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文件明确: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 二十二条之规定: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综上所述,医院向您单位出租土地的经济行为,应区别于其日常提供的医疗服务,而是该医院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应税收入的行为。因此,医院就此行为向您单位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对。您单位应向医院索取由税务机关监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服务业发票,否则,不得做为合法有效的入账凭据。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上一篇:企业向无关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需合法票据 下一篇:销售方怎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1
  • 2
  • 3
会计实战基地

会计实战基地

欢迎来到会计实战基地,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回复1】零基础怎么学会计
【回复2】免费试学60+行业真账实操
【回复3】初级,中级,注会等报考信息
【回复4】免费领取做账资料
【回复5】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回复6】咨询其他问题
发送【姓名+微信】免费申领用友财务软件3个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