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是什么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3 09:47: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附件《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0-11-03 09:47:04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8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附件《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您好,税控设备实际不能抵减,已经在税务报表4填写了,但是还没有抵减,如何从税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