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的保管是否能让出纳兼任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4-05-07 14:33:57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539
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因为出纳和会计档案保管属于不相容职务,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可能会出现出纳篡改了会计资料,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根据《会计法》的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相关稽核制度。
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为什么会计档案不能交给出纳保管出纳人员从事现金和银行的结算和汇总,而会计档案和债权债务账目是重要的企业资料,如果出纳本性不好,很容易在这上面做手脚,故不能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而且出纳和会计档案保管属于不相容职务,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可能会出现出纳篡改了会计资料,发生财务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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