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能否兼任固定资产明细账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4-04-18 17:55:3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666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账簿zd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员办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样道理,如果稽核、内部档案保管工作也由出纳员经管,也难以防止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当然,出纳员不是完全不能记版账,只要所记的账不是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方面的账目,是可以承担一部分记账工作的。总之,钱账分管原则是出纳工作的一项重原则,各单权位都应建立健全这一制度,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因此,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固定资产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还可以兼什么岗位只要不和国家规定百的财务岗位相互分离制约中规定的岗位,其他的都是可以的,比如总账会计,存货管理,进出仓之类的。
出纳度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知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由于出纳需要保管现金,也要道登记现金明细账目,所以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专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属工作.除此之外,其他岗位是可以由出纳兼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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