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一致指哪些意思(税务局检查发票时常说的三流一致是哪些)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发表时间:2024-03-25 11:16:13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量:719
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最起码对税这块要有所了解,今天小编就“三流一致指哪些意思(税务局检查发票时常说的三流一致是哪些)”这个一个问题为大家整理小面文章,有对“三流一致指哪些意思(税务局检查发票时常说的三流一致是哪些)”这块知识还不是很了解的,可以查阅:
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能够顺利的抵扣税款和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的凭证吗?这还真不一定,毕竟目前阶段的我国,还不是一个诚信社会,而且许多人为了攫取非法利益,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国家规定了关于增值税发票要“三流一致”的规定
所谓三流一致,有个著名的文件,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我们一起回顾一下:
文件很简单,就短短三条,然而很重要,很有指导意义,税务局查发票就是根据这三条来处理,这三条的文字复制如下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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